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的通知
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惠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职工积累长期住房储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根据《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按《条例》的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或者临时聘用的用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自查梳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填写《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自查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表格发送至3046373334@qq.com。
经各缴存单位自查梳理后,对缴交社会保险但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各缴存单位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且最低不得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倍)按规定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因特殊情况,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0.6倍的,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单位在向省资金中心提供相关材料后,允许按职工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
各缴存单位是否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直接关系到广大缴存职工账户资金能否按时足额结息、能否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等合法权益,因此各缴存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
(一)缴存单位应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遵循“先核定、后划款”的原则,按月、足额、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不得多缴、少缴或逾期缴存。
缴存单位应及时办理单位或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基数调整、账户合并等缴存业务。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或解散的,应及时办理职工账户转移或单位账户注销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省资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可办理缓缴手续。
(二)对职工因离休、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再继续缴存的,缴存单位应及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并通知职工按规定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三、进一步做好综合服务平台开通使用工作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是包含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热线等在内的网络化办事渠道,能够让缴存单位单位和缴存职工通过更加便捷的信息化手段办理各项业务。
(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是住房公积金行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顺应国家“放管服”改革大势所向,是提升缴存单位、职工办事满意度的现实需要,也是回应缴存单位和职工办事需求的重要举措。各缴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对开通、使用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平台等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水平的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上来。
(二)各缴存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办网上服务大厅的通知》(甘房资发〔2018〕24号)《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缴存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甘房资发〔2018〕46号)《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平台提取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甘房资发〔2018〕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单位自身情况,抓紧开通、使用省资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www.gssgjj.com)单位版办理相关缴存业务,组织引导缴存职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ssgjj)查询个人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业务,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实现服务“零距离”。
四、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
为提高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度,让缴存职工用足、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要及时关注省资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项政策,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网站、工作交流群等内部宣传渠道配合省资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归集等各项政策规定进行常态化宣传,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附件:《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自查表》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