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4-05-31 10:31:59 浏览次数: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部室、业务受理大厅: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合理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现决定对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具体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上调缴存余额系数。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将缴存余额系数调整为30。
二、阶段性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合计存在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无兰州市域(含兰州新区)内房屋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按首套核定利率、首付比例等(其他首、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不变)。
特此通知。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