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市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提取须知
2025-04-27 23:09:05 浏览次数:
本市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提取须知
1.提取范围: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要件:(1)身份证明材料;(2)《不动产权证书》;(3) 新按装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4)《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表》(5)《业主表决确认表》。
注:房屋在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房屋在父母或子女名下的,须同时提供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材料。
3.提取时限:以特种设备发证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更新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5.其他事项:
(1)缴存人在申请省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及时办理提取业务;缴存人有公积金贷款需求,提取时须按相关计算规则留存足够余额。
(2)缴存人申请省资金中心贷款后,本人、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在还款期内,仅允许以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方式优先偿还省资金中心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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